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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简介
来源:本站 录入者:admina 发布日期:201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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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创立

  制度的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创立于1981年。八十年代初,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加快,社会需要大批专门人才,群众要求学习的愿望十分很强烈,己有的高等教育形式都难以满足社会的需求。在小平同志提出的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教育部着手组织研究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1980年10月北京市政府作出“关于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核制度的决定”。1981年1月13日,国务院批转下发了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并决定在北京、上海、天津三市试行。以后参加试点的省逐年增加,到1985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开展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试点。1988年3月3日,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总结了各地的经验,报国务院批准颁布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对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任务、地位、机构、开考专业、考试办法、毕业生使用等,以国家行政立法的形式作出了明确规定,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以及它在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自学考试己成为落实《宪法》关于“鼓励自学成才”、落实《教育法》关于公民“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等条款的有力措施,成为终身教育的有效途径。

  20多年来,累计有4300万人(不计重复)、1.7亿人次参加了自学考试,累计培养本、专科毕业生625万人,目前有在籍考生2700万人。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其严格的质量和良好的声誉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影响波及海外,已成为我国规模最大的开放的高等教育形式,与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一起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项基本制度之一。

二、任务和对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专科、本科)教育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以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三、组织管理

1.中央机构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简称“全国考委”):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全国考委委员是由教育部、发改委、中组部、中宣部、财政部、劳动部、人事部等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专家、学者组成。

  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是教育部设立的自学考试工作管理机构,该机构同时作为全国考委的日常办事机构。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委员会:全国考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或专家小组,负责拟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参与编写和推荐适合自学的高等教育教材,对本专业考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评估。各专业委员会或专家小组由本专业水平较高的专家学者组成。

  全国教育考试暨自学考试研究委员会:由国内有关教育行政、教育学、教育测量学、教育统计学、考试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是自学考试政策、业务研究的咨询机构。

2.地方机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设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和上一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指导下进行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管理自学考试日常工作。

3.主考学校

  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评卷、助学活动,负责推荐专家参与自学考试工作,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北京大学等501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承担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的任务。

4.解放军自学考试

  1996年,经全国考委批准,解放军总政治部成立了全军自学考试委员会,负责军队自学考试工作,开设了军需管理、军械管理、航空工程机务维修、军事高科技应用与管理等专科和本科专业。

四、考试标准和开考专业

  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是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开考条件的实际可能设置。各本科、专科学历层次的要求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教育同学历层次的水平相一致。

  专业考试计划作为国家学历考试的“总体设计蓝图”由各专业委员会按照严格的组织程序论证,确定开考专业的指导思想、培养目标、基本要求、学历层次、规格、课程设置、课程学分数、实践环节考核要求,推荐教材和参考书目。专业考试计划是实施国家考试的标准性、法规性文件,是个人制定自学计划、助学单位制定辅导计划的主要依据。

五、自学和社会助学

  参加自学考试的自考生既可以自学的方式完成学业,也可根据需要和可能,选择各种方式的面授、函授、广播、电视、音像等方式接受指导和帮助。

  各类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举办的社会助学活动遍及全国各地,受到自考生的欢迎。助学活动对于帮助自考生克服学习中的困难,完成教育过程,达到培养目标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自学和社会助学的基本内容是考试机构颁发的课程考试大纲,指定、推荐的教材和参考书。高等院校、出版机构、社会助学组织针对自学者的实际,还编写了习题、练习和用于实践环节训练的录像。

  全国考办已制订数百门课程考试大纲,组织编写了数百种教材。

  助学机构还以网络方式为考生提供考试、自学辅导和就业等服务。一个用多种形式为自考生提供全方位服务的体系正在形成中。

六、考试、毕业证书

  自学考试每年两次在全国考委规定的同一时间进行考试。报考人员可在当地开考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专业报名参考。

  自学考试采用施考分科、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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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大学“高教自考”是由郑州大学一些教授和专家主办,教育厅主管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具有高等教育性质的院校。“高教自考”是在郑州大学一些院系“高教自考”的基础上和学校的一些教授专家及优秀管理人员所共同组建起来的一个新的教育管理部门。我院老校区位依郑州大学南校区,充分利用郑州大学一些优秀师资力量和教育资源。开设十几个社会紧缺的本,专科专业,现已发展成为文,理,法,工,医多学科,多层次的综合院系。是广大青年学习深造、自学成才的理想场所.

 

 一、2015年我院面向社会招收全日制自考班(限量招收专业),专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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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学制、学历层次

培训目标、主要课设置

学费

/

住宿费元/

法律

本科三年

培养目标: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工作的专门人才。

本科课程: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合同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环境资与源保护法、婚姻家庭法、法律文书写作等。

6000

1300

金融

本科三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金融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从事相关工作的专门人才。 
本科课程:对外经济管理概论、市场营销学、国际金融、保险学原理、金融理论与实务、金融市场学、银行会计学等。

6000

1300

新闻

本科三年

培养目标:为媒体(报纸、广电、网络等)输送新闻记者和编辑。  
本科课程:公共关系学、文化概论(一)传播学概论、新闻评论写作、新闻摄影、外国新闻事业史、中外新闻作品研究、新闻事业管理等。

6000

1300

护理学

本科三年

培养目标:即掌握护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从事护理临床、护理科研、护理教育、护理管理、社区护理等工作的中西医结合高级护理人才。 
本科课程:预防医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急救护理学、妇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等。

6000

1200

行政管理

本科三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行政学、管理学、政治学、法学等方面知识,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门人才。

本科课程:社会学概论、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西方政治制度、国家公务员制度、领导科学、中国行政史等。

6000

1300

物流管理

本科三年

培养目标:掌握物流基本知识和技能,熟悉当前物流业操作实务,能在政府有关机构、企业的物流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本科课程:线性代数、物流英语(二)、经济法概论、物流企业财务管理、物流案例与实践(二)、物流企业管理等。

6000

1300

建筑工程

本科三年

培养目标:培养建筑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适应现代建筑发展需要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本科课程:结构力学(二)、混凝土结构、设计钢结构、流体力学、建筑设备、建筑结构实验等。

6000

1300

软件工程

本科三年

培养目标:培养从事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和信息管理的高层复合性跨学科领域信息技术工作的高等专门人才。
本科课程: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工程、软件测试技术、软件项目管理、高级数据库技术、软件开发工具与环境等。

7600

1200

计算机信息

管理

本科三年

培养目标:培养计算机应用及软件维护等方面具有较强实际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本科课程:运筹学基础、操作系统、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管理经济学、软件开发工具等。

6000

1300

英语

本科三年

培养目标:培养能在经贸、文化、旅游等部门从事口语、翻译工作的英语门业人才 
本科课程:高级英语、英语翻译、口语与听力、英语写作、英美文学选读、现代语言文学、综合英语等。

6000

1300

   会计     

本科三年

培养目标:培养在企事业单位、经济管理部门从事理财、投资分析等工作的专业人才。 
本科课程:资产评估、高级财务会计、财务报表分析、会计制度设计等。

6000

1300

市场营销

本科三年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市场营销知识和现代营销理念、能够从事市场营销工作的专门人才。 
本科课程:线性代数、国际商务谈判、企业会计、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国际市场营销等。

6000

1300

工商企业管理

本科三年

培养目标:为企业培养生产管理、财务管理、经济管理方面的专业管理人才。

本科课程: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学、金融理论与实务、质量管理、企业经营战略等。

6000

1300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本科三年

培养目标:从事房地产开发、管理、评估等综合性工作的高级人才。

本科课程:财务管理学、城市规划与管理、房地产项目评估、物业管理实务、房地产营销等。

6000

1300


二、毕业待遇
统一考试合格,发给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其待遇与普通高校毕业生相同。本科毕业生可按国务院(88)学位字012号文件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并可继续考研或报考公务员。学习成绩优秀者可提前毕业,考试未通过者下期免费重学。学生可以在国内自由转考籍,已修课程有效。学生毕业后,国家自学考试委 员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经过电子注册、编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供用人单 位查询。

、优惠政策

在校期间有 3000元助学金(每学期750元)  
四、报名办法: 
1、通过http://www.zzdxedu.com.cn网 站报名或拨打0371-60397363报名,经审核后院校统一发入学通知书,入学时须带入学通知书、高中毕业证或有关学历证明、身份证、一寸照片6张, 户口本复印件打开第一页,户主页 本人一页共3页 (助学金使用),书本费400元,保险105元,军训费400元,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2、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 
3、报名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中原路103号郑州大学南校区   
联系人: 张老师    杨老师    王老师
电话:0371-60397363   60397471    18939243181    15890008760
乘车路线:乘坐4路、T4路、T5路、201路、111路、K906路、K903路、63路、66路、82路到大学路桃源路站下车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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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371--60397363 13721408888 传真:0371--60397363 手机:15890008760 18939243181 13721408888 联系人:张老师 杨老师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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